王金霞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联系方式:wangjinxiax@163.com
教育及工作背景:
2006.9-2010.7: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法学学士)
2010.9-2017.1: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理论硕士、法学理论博士,师从李德顺教授)
2017年3月起: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讲师
研究领域:
法治文化(文化哲学);马克思主义法学;法社会学;司法理论等。
科研经历及论文:
博士论文《回归日常生活世界——文化哲学视野下的生活法治研究》(首倡“生活法治概念”,试图把文化哲学上的日常生活研究范式引入到法治的讨论中,主张法治应成为人们普遍日常的生活方式。)
硕士论文《论法律在社会结构中的定位——一种分析马克思主义的讨论》
2016年6-8月赴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法院挂职院长助理,承担校地合作委托项目《基层法官眼中的司法改革——以员额制改革为中心》。(撰写论文《德性司法与职业司法——论基层法院员额制改革的内在理论张力》于2016年12月获第12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
2013.12-2014.05承担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法律的主体间客观性试探》。
2013.08-2013.10参加北京市司法局课题《中国法治文化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101--23211196)。
2011年3月-2012年3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法官判决过程中的非理性因素研究》。
《论当代中国的“人民主体”理念》,《哲学研究》2016年第6期,导师第一作者,cssci(论文曾参加第五届中国行为法学会年会2015;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016年第9期全文转载;论文收入陈光中主编:《法大法学家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论文集》;收入文兵主编:《法治的哲学之维》第三辑。)
《论当代中国的法治文化概念》,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cssci扩展板。(论文于2013年11月获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发展”主题征文优秀奖)
《从法律文化热到法治文化热》,载《中国法治文化》2016年第2期。
《从枫桥经验看基层社会的精致化治理》,载《法大研究生》2015年第2期,论文曾参加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与重庆大学主办第六届“政治、法律与公共政策年会”(2014)。
《选择如何是可能的?——读弗里德曼》,载《朝阳法律评论》第十辑。
《论法治情感》,载《法治的哲学之维》(第一辑),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年版。
《伯尔曼超越了马克思?——伯尔曼法的社会理论述评》载《求是理论网》政治-学术研究版块,被多家学术性网站转载(如爱思想网)。
译文:
《通向法治的基本方法——法治概念的要素分析》,阿德瑞安·博德纳著,载张丽清编:《法治的是与非——当代西方关于法治基础理论的论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150-182页。
报纸文章:
《权利是法治的元概念》,载《学习时报》2017年1月11日民主法治版。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核心》,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14年11月6日。
《法官判决过程中的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律师形象的现代转型》,《律师职业与律师公共精神》《法律文化的“选择”之维》《保禄的审判》,载《人民法院报法律文化周刊》,2014年6月20日期七版;2015年8月14日第七版;2015年8月28日第七版,2015年11月13日第七版;2016年5月20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