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十一期在我校雁塔校区顺利举行。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刘作翔教授做题为“权利冲突的案例、理论与解决机制”讲座,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李其瑞教授主持,与谈人有王金霞博士。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师生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刘作翔教授指出,权利冲突是一个同权利现象相伴随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只要有权利存在,就会有权利冲突存在。权利冲突不仅存在于司法审判过程中,也存在于行政执法、立法和公民的日常生活中,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越来越普遍的一个法律现象。权利冲突,实际上是社会上的各种冲突现象在法律和权利中的反映,因此,研究权利冲突,实际上是在研究社会冲突;权利冲突问题的解决,实际上就是各种社会冲突问题的解决。
其次,在实践层面,权利冲突存在着多样化形态和多面相。除了最典型的法定权利之间的冲突之外,还存在着自然权利与法定权利的冲突,习惯权利与法定权利的冲突,道德权利与法定权利的冲突,宗教权利与法定权利的冲突,推定权利的合法化判断等。权利冲突的多样化形态是法律文化多元化的表现方式之一。
再次,解决权利冲突首先应该确立几个法律原则:权利平等保护的原则;社会利益原则;一般权利优先兼顾特殊权利原则。刘作翔教授认为,在这几个原则中,权利平等保护的原则最为重要。权利平等保护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要义之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权利方面的具体体现。
最后,刘作翔教授强调研究要以“中国问题视角”以及“解决问题”为指向,以发生在现实中的中国活生生的具体的事例、案例为分析对象。从法治的各个环节,寻找解决权利冲突的各种法制机制,并提出一些可供选择的法律原则或方案。
(文/吴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