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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14期】熊秉元教授做题为“司法案件的经济分析(一)”的讲座

  • 来源: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
  • 发布者: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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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上午,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学科主办的“司法案件的经济分析(一)”讲座在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607教室举行。美国布朗大学经济学博士、我国著名法律经济学家、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座教授熊秉元教授就此主题展开讲授,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张宏斌副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宋海彬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王金霞博士与谈,我校教师、博士生及硕士生共50余人参加了讲座。


讲授伊始,熊秉元教授指出本次讲座的核心精神——“窗外有蓝天”,即突破传统法律学习者的固有思维,用经济学的方式论证法学。

首先,熊秉元教授从 “美女与野兽”“炸药炸伤未成年人案”“广州许霆案”三个案例切入,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司法案件,提出“法律背后是经济的逻辑”,并得出适用于大多数司法案件的分析工具,包括“最小防范成本”理论等。随后,熊秉元教授通过诉讼时效制度和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两个实例,生动解释了法律规定中的经济考量,提出“正义有刻度”的观点。

在进行成本分析时,熊秉元教授强调了法律对主流价值的捍卫,及偶然因素、干扰因素等的入侵问题。熊秉元教授认为,要让真实案件与法律条文相扣,并提出“要先了解社会才能了解法律”的重要方法论。通过“北雁云依案”“民车撞豪车”等案例,生动展示了法律经济分析如何为新兴社会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与解释。最后,熊秉元教授指出,出现冲突、纠纷并非坏事,我们要搞清楚冲突和纠纷所揭示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恰恰是研究出较好规则的重要契机。


与谈环节,宋海彬教授首先对于经济分析对法学的解释表示认同,并向同学们提出了“经济分析是跨界还是界内”的思考,认为同学们应该校正法学思维。同时,宋海彬教授也向同学们提出了一些期待。王金霞博士引用关于做学问的品质和境界的说法,即“浅入浅出是没学问,浅入深出是假学问,深入深出是小学问,深入浅出是大学问”,并用“深入浅出”总结评价熊教授的讲座风格。


最后,张宏斌副教授对本次熊秉元教授关于“司法案件的经济分析”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并表示,熊秉元教授给大家带来了一场头脑风暴,希望同学们记住“窗外有蓝天”,跳脱法条、打开视野。